筑业小筑老师
2026-02-03 13:05:59
在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过程中,表C8-1《单位(子单位)工程质量验收记录》的负责人签字环节至关重要,涉及多方责任主体的确认。以下是常见问题及规范要求的解答,供参考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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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## **一、负责人签字要求**
1. **签字主体及资格** - **施工单位**:由项目经理签字(需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),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。 - **监理单位**: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(需持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),并加盖监理单位公章。
- **设计单位**:由项目设计负责人或专业技术负责人签字,加盖设计单位公章(仅涉及结构安全或功能变更时需签字)。 - **建设单位**:由项目负责人或法人代表签字,加盖建设单位公章。
2. **代签问题**
- 原则上负责人需本人签字,特殊情况下可委托他人代签,但需提供**书面授权委托书**,并注明委托事项和期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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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## **二、填写内容注意事项**
1. **验收结论**
- 明确填写“合格”或“不合格”,不得空白或涂改;若整改后通过,需在备注栏说明。
2. **日期填写** - 日期为实际验收当天日期,各方签字时间应逻辑一致(施工单位先签,监理、设计、建设单位后续签)。
3. **子单位工程的特殊性**
- 子单位工程负责人与单位工程一致,但需在表格中注明子单位工程名称及分项范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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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## **三、常见问题处理**
1. **签字遗漏或错误**
- 划线更正后由更正人签字,加盖更正单位公章,必要时附情况说明。
2. **责任争议**
- 签字即视为认可验收结果,若后期发现质量问题,签字人需承担相应责任(依据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》)。
3. **未加盖公章** - 仅签字未盖章的验收记录可能被视为无效,需补盖公章并注明补盖日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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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## **四、规范依据**
- 《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》(GB 50300-2013)
- 《建设工程监理规范》(GB/T 50319-2013)
-地方性工程质量验收实施细则(如适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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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有具体项目差异(如EPC总承包模式),建议以合同约定或当地住建部门要求为准。填写时务必确保各方签字、盖章完整,避免后续结算或审计风险。